关于控股子公司昆明口腔医院承租物业的公告

作者: 2012-06-18 09:24:43

证券代码:600763           证券简称:通策医疗           编号:临2012-017

 

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控股子公司昆明口腔医院承租物业的公告

 
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 

重要内容提示:

l  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市口腔医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昆明口腔医院”)拟

承租昆明市理想小镇4-8号第一至四层房屋,建筑面积约791.7平方米,用作经营医院医院和办公使用。

l  本次房屋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。

 

为适应昆明市口腔医院在昆明地区的战略定位,提升医院经营能力及经营档次,保证医院长期健康发展,同时也为昆明当地百姓提供更好的口腔医疗服务。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市口腔医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昆明口腔医院”)拟承租昆明市理想小镇4-8号第一至四层房屋,建筑面积约791.7平方米,用作经营医院及办公用房。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昆明口腔医院无关联关系。

一、   租赁协议概述:

1、昆明口腔医院拟与钱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,承租其位于昆明市理想小镇4-8号第一至四层房屋、外墙冠名权、场地及附属设施,建筑面积约791.7平方米,用作经营医院及办公用房

2、房屋租赁期为10年,从 201271日起至2022630日止。

3、 该租赁合同总租金共计人民币8665861.84元,即从201271日起至2015630日止每年租金为人民币836035.20元;自201571日起,每三年递增一次租金,增幅为3%。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,该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后前三年内均摊充抵租金。

4、双方同意合同订立之后三日内,钱堃将上述房屋交付昆明口腔医院,2012630日前为免租期。

5、从物业交付之日起,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、电、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昆明口腔医院自行承担,不计入租金数额中。

6、租赁期间,除昆明口腔医院自行装修、设施设备添加的维修养护,其余修缮与维修责任均由钱堃独立承担;租赁期间,在不影响主体结构的前提下,乙方可以改建、装修该物业,并可在该物业内设置机器、设备及商业固定装置。

7、遇不可抗力(如包括乙方要求的消防通道不能建立政府拆迁等)以及双方一致同意,合同可以终止和解除。

8、在租赁期内昆明口腔医院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租该物业;钱堃如需出售该物业,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昆明口腔医院,昆明口腔医院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。

9、合同经昆明口腔医院权力机构表决通过双方授权代表签字、盖章,并在昆明口腔医院将五万元保证金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。

10、昆明口腔医院逾期支付租金的,每逾期一日,需支付逾期租金的万分之二违约金。

11、如果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执行出现争议,应由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能解决的,双方均可向该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,依诉讼程序解决。

二、    出租方情况

房屋出租人:钱堃,身份证号:530111197106080433,住所:昆明市理想小镇4-8号。钱堃与昆明口腔医院及母公司无关联关系,此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。

三、   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

控股子公司承租该物业,将更适合昆明市口腔医院在昆明地区的战略定位,提升医院经营能力及经营档次,保证医院长期健康发展,该医院的设立同时也为昆明当地百姓提供更好的口腔医疗服务。承租物业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,对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构成一定影响。综上所述,该租赁交易未损害股东的权益,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经营及未来的发展。

四、审议程序

本次房屋租赁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26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

备查文件目录

1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;

2、房屋租赁协议。

 

特此公告。

  

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